根据区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银川银川市局系统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在零售药店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月5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6家,登记涉嫌冒充药品的非药品类产品72种次,其中消毒产品25种次、保健用品37种次、保健食品6种次、食品4种次,全部予以下架停止销售。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银川市局系统将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要求市场监督科对药品经营企业在索证索票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重点整治销售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非药品类产品冒充药品行为。二是突出媒体宣传的同时,在零售药店张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印制的《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500余张,大力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特征及危害,让广大市民能够正确区分药品和非药品,增强辨别能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银川市局及县局均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传达了国家局、区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通知精神,要求企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银川市局系统从11月中旬开始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较大的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产品,一律暂停销售,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文件精神分类处理。截至目前尚未发现 “无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