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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公布

发表日期:2009年4月17日   人气:2263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具有改革阶段性的鲜明特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决公平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五项重点改革涉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医药卫生管理体制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抓好这五项改革,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药品购销双方要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产。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各地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

  (八)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九)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16万人次和137万人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十四)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十一)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二十二)鼓励各地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地情况差别很大,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要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荆棘”中穿行的新医改

  ——透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难点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公布,新一轮医改正式起航。《意见》和《实施方案》能否保证医改顺利驶向成功的彼岸?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强调,深化医改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不仅要把握住改革的总体方向,还要注意制度的细节完善和对政策执行的监督规范,以避免走弯路甚至是偏离航向。

  ■新华视点·解析新医改

  医保的投入能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实惠?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这是《意见》中的要求。

  《实施方案》中则进一步明确: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对老百姓而言无疑是件好事。”葛延风指出,但是目前较低的筹资水平如何更好地发挥分担费用的作用、相关投入如何更好地实现改善国民健康结果的目标,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过程中的难题,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在医疗保障水平有限的同时,医保实施过程中还有医药费“水涨船高”和“过度治疗”的现象。由于医疗的专业性以及医疗过程的复杂性,强有效的监管也是医疗保障面临的难题之一。

  公立医院改革的“两难”:公益性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公立医院改革是最大的难题。”参与多次医改政策制订的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处理好“维护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之间的关系。

  刘新明指出,能否调动医务人员“维护公益性”而非创收的积极性,是公立医院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他说,公立医院如果全部由政府投入,这虽能最大程度体现公益性,但是目前国家财力不允许,同时还有可能“养懒人”。因此改革中一方面要增加政府投入,扭转医院逐利势头,同时通过合理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价值,改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其积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在完善补偿机制同时,更重要的是完善医院内部管理。用管理手段来解决医疗服务的效率问题。

  公共卫生服务如何避免“走过场”?

  《意见》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要“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我国还将确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服务是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最有效、经济的手段。”刘新明说,但公共卫生服务要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有机制让“预防”做起来。因为公共卫生服务不像治疗那样在短时间内见效,所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并起到实效,而不是“轰轰烈烈一阵子,热热闹闹一会子,过后又恢复老样子”的“走过场”。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则指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应转变“观念”,不仅是医务人员要认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老百姓也要转变健康观念,转变生活方式。

  如何走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困境?

  大医院里常常人满为患,挂号犹如春运期间买车票,“一号难求”;而在基层社区、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医疗机构则冷冷清清,有近一半的医疗设施几近闲置。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刘新明坦承:“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是最伤脑筋的事。”

  陈竺也曾指出,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是老百姓看病还是要往大医院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社区的全科医生队伍太年轻。

  这次医改提出,将在大医院建立大规模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陈竺说,这将是一个走出人才困境的“牵牛鼻”之举。更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大医院经过正规培训后,可以下到基层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能否让药价“应声而降”?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葛延风说,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

  《意见》中明确,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但是基本药物目录如何建立?如何保障它的生产和供应?这一系列问题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用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解决“看病贵”问题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针对药价虚高的问题,我国此前已对药品采取招标采购。然而由于“以药养医”机制的存在,出现了药价越招越高、廉价药一招就死的怪现象。

  刘新明也指出,基本药物不等于便宜药、廉价药,而是临床必需的,使用方便,价格合理。而如何确保建立一条招标透明、定价合理、使用规范的完整链条,才是让老百姓享受到物美价廉药品、为其解决“看病贵”难题的关键。

  “如果医院以药养医机制不改,就算通过招标来完成采购,一定会走回到只卖贵药的老路上来。”一位药企负责人表示,不切断医院和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就会面临重重阻碍。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也表示,基本药物的关键在于确保临床使用,医疗机构能否尽快实行改革,才是能否实现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新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热点解读

  我国将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针对许多人的这一期待,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今年将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将于今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

  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要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已着手就政府定价的药品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准备。

  今年起逐步建立全民健康档案

  《实施方案》提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标准化健康档案有利于协助医生全面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有利于跟踪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变化,对其进行系统管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保护个人隐私,健康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不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原则;要加强对健康档案信息的规范管理,防止居民健康信息外泄。

  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案还提出: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从2009年开始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

  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事业单位相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还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

  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

  《实施方案》明确,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为实现“覆盖全民”,《实施方案》还致力于消除医保网的“缝隙”。明确要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医保最高支付额增至平均工资6倍

  《实施方案》明确,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部分公立医院将转为民营

  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我国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实施方案》指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与此同时,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还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国家还将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三年内每个行政村都将有卫生室

  三年内,我国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我国还将在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还提出,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不超过10%

  《实施方案》规定,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三年内培训基层医务人员近190万人次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大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计划用三年时间,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近190万人次。

  按照上述方案,我国将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16万人次和137万人次。

  方案提出,要继续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与此同时,方案要求各地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今年起贫困白内障患者将免费治疗

  从今年起,贫困白内障患者治疗将列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患者将免费接受治疗。我国将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加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医改惠民“时间表”

  2009年:

  ★开始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立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10年: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每人每年补助120元

  2011年: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

  ★城镇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

  2009-2011年: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

  ★每县至少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2020年:

  ★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四组数字“演算”一道“民生考题”

  ——新医改将如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病不起,药费让人脱层皮……”近年流传的这些顺口溜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形象反映,也是留给政府的一道“民生考题”。

  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决定,三年内投入8500亿元推进五项医改重点工作。这笔巨额投入表明了政府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题的决心。

  但这个“大蛋糕”将如何分配?又将如何惠及百姓?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专家及业内人士,解读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投入及改革目标。

  90%、120元、6倍

  基本医保扩面提高标准 为群众看病“减压卸负”

  20多年来,我国农民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到20倍,但所负担的医疗费用却增长了133倍。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左右提高到60%。医药费用的上涨以及医疗保障的不健全等,使得我国居民“看病贵”问题突出。

  对此,《实施方案》明确,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一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说,这组数据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的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这将提高群众的就医支付能力,减轻群众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增加群众看病的“底气”。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如果按城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以后的医保报销上额将达到10万元左右。随着政府投入比重的增加,居民个人支出比重将有所下降。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处长傅卫说,我国已有8.15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1.5%。“今后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将逐步提高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同时逐步增加门诊统筹,尽量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15元、20元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减少群众得病机会

  由于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偏向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影响了疾病预防的功能。而由于重治疗而轻预防,老百姓都是拖成大病才去就医,加重了疾病负担。

  这次《实施方案》提出,近三年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据介绍,2009年开始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主要用于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上海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吴毅说:“政府保障公共卫生的经费,我们就不用靠营利项目创收了,可以全心全意地预防疾病。”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指出,如果全民能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那么老百姓得病机会将减少,医疗负担和去医院的奔波之苦也会相应减少。

  2000所、2.9万所、1.4万所

  建设基层医疗机构 让群众“大病不出县”

  《实施方案》提出,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2009年,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刘新明说,加快建设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使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城市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

  “要解决大医院‘看病难’问题,就得把病人留在基层,应重点解决交通要道上的县医院能力建设。”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说,县医院建设好了,农村地区的常见病多发病就可以就近得到很好的诊疗,部分重症患者也能够得到及时诊治。另外,相比城市医院而言,县医院收费相对低廉,因此还可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

  36万人次、16万人次、137万人次

  培训基层医疗人才 缓解群众“看病难”

  尽管我国现在已建近3万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是老百姓看病还是往大医院跑。陈竺说,这主要是因为社区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队伍太年轻了,培训也不够,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就要提高水平。

  对此,《实施方案》提出,近三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16万和137万人次。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项工作也将根据改革进程安排相应的投入,这两项试点的推进也将有利于降低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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