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0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对2010年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将2010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各市县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细则》。
二是加强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制定《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生产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对2009年度评定为B级和C级诚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开展特管药品、中药饮片、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药械流通安全监管。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回头看”和药品经营诚信示范市县创建初验,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加强“三统一”配送企业监管,加强药品抽样工作,加大重大违法案的查处力度,开展打击挂靠经营、人血白蛋白、狂犬疫苗专项检查。
四是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格生产企业资格审查,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大型医疗器械、口腔科材料等管理档案、使用登记、购进渠道进行检查。
五是严格检查验收。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通报制》、《创建药械安全信用市县考核评价机制》等制度,强化措施,促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对全区各市县进行逐市逐县全面验收,通过表彰先进,总结经验等方式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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