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全面实行政府主导”,而《说明》则改为“坚持政府主导”,而且还具体指出了要在三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非营利性采购交易平台以及对采购交易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这些方面的优化及加强都体现了新医改的基本原则,立足国情,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新医改中政府的作用不容小视,政府主导也是新医改持续健康进行的关键。
另一方面,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也是本次新《意见》的亮点所在,而在本次新《说明》中,不仅表明了药品的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医药生产企业直接投标,还详细规定了在采购中的任务、配送等问题,“不得提高中标药品的采购价格”则对药品的采购做了硬性的规定。
这些新的要求更能体现出新医改的总体目标,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不得提高中标药品的采购价格’及‘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都是和‘方便、价廉’相对应的。
这些新的细则会对医药企业及其上下游链条产生的影响可能会使我国药品的生产市场集中度提高,也可能会引发医药产业新一轮的洗牌,规模大、效益好的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将从中受益,而一些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
中小医药商业企业的出路之一是转型为纯销企业,积极主动地为大工业企业服务,比如成为大型制药企业的地区办事处,紧紧控制终端市场,配合学术推广,帮助其进入招标,甚至能控制品牌产品,成为其地区代理。或者是成为大商业大物流的地区分销机构,与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合作,与政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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